消防工作手册
来源: 作者: 发布时间:2016-01-14 19:45 浏览量:418
消防工作手册
为确保小区防火安全,消除防火隐患,特制定本规程。
一、适用范围
本管理规程适用于辖区内消防管理。
二、职责
1. 总经理为本公司的防火第一责任人和灭火总指挥。
2. 各部门负责人为本部门所辖范围内的防火责任人。
3. 公司每一位员工应把预防火灾视作日常职责。
4. 保安队负责辖区内日常消防管理工作。
三、工作程序
1.保安队和工程组负责辖区内消防设日常检查工作,检查的基本内容:
a) 易燃易爆危险物品贮存、管理、使用是否符合要求;贮存容器、管道有无定期测试,有无跑、冒、滴、漏现象;
b) 对烟头、遗留火种是否注意安全和妥善处理;
c) 仓库内物资分类存放是否符合安全规定,灯距、堆距、堆放高度、通风、室温是否符合防火安全要求;
d) 电器设备运行是否正常,有无超负荷运行,电线、电缆的绝缘有无老化、受潮、漏电、短路等情况;电动机有无空转现象,防雷设施是否完好,有无乱拉电线情况。
e) 动火作业是否按规定办理手续,焊工操作是否达到“七不、四要、一清”要求;
f) 门卫对出入物品是否进行严格检查,对携带易燃、易爆、有害、有毒物品是否把关;
g) 园林绿化养护打药后,是否有警示标识;
h) 消防器材、设备及设施的完好情况。
2.动火作业安全规定
装修、维修等一切动火作业,均应向管理处提出申请,批准后方可进行。动火必须做到“七不、四要、一清”,动火后要认真检查现场,防止留下火种而引起火灾。
(1)动火前“七不”:
a) 防火、灭火设施不落实不动火;
b) 周围的易燃杂物未清除不动火;
c) 附近难以移动的易燃结构未采取安全防范措施不动火;
d) 凡盛装过油类等易燃的容器,未经洗刷干净、排尽残有油质的不动火;
e) 凡储存有易燃、易爆物品的场所,未经排除易燃、易爆物品的不动火;
f) 在高空进行焊接或切割作业时,下面的可燃物品未清理或未采取安全防护的不动火;
g) 未配备相应灭火器材的不动火。
(2)动火中“四要”:
a) 动火前要指定现场安全负责人;
b) 现场安全负责人和动火人员必须经常注意动火情况,发现不安全苗头时,要立即停止动火;
c) 发生火灾燃炸事故时,要及时处理;
d) 动火人员要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。
(3)动火后的“一清”
动火人员和现场负责人在动火后,应彻底清理现场火种,然后才离开现场。
3.拨打“119”电话报警的步骤
a) 拿起话筒拨“119”号键,直至听到对方回话;
b) 准确讲清起火单位名称、所在位置,要详细讲明什么小区(大厦、村)、栋、楼,或什么街道、门牌号码,不易寻找的地方要说明周围有什么标志性建筑;
c) 讲清起火部位、燃烧物品、火势大小、火场面积、起火部位可分为:住宅办公、酒楼、商场、招待所、仓库;燃烧物质可分:油、化学物质、一般物质;
d) 讲清起火单位属多层住宅(在几栋几号),还是属于高层建筑(在几层);
e) 讲清报警人的姓名、联系电话号码,以便随时联系;
f) 如需安排接消防车要讲清楚接车地点,地点应在起火附近易找的地方或标志性建筑旁。
5. 消防设备设施、消防器材检查
(1)消防设备设施检查
a) 工程人员每月对消防设备设施(消防水泵、喷淋水泵、烟感、温感、消防卷闸等)进行检查、试验一次。
b) 按设备的保养计划对消防设备进行检查保养。
(2)消防器材检查
a) 保安员每月对辖区内消防栓、灭火器、疏散指示牌、应急灯、走火通道情况检查一次,并把情况记录在《消防器材检查记录表》上。
b) 每半年对辖区内消防设施全面检查,试验一次。
四、相关记录表格
1.《消防器材检查记录表》
2.《设备保养记录表》
第二章 消防器材操作规范
为指导义务消防队员正确使用灭火器材,特制定了手提式干粉灭火器、消防水枪(水带)的操作规范。
一、适用范围
本规范适用于公司培训义务消防队员,使其正确使用灭火器材。
二、职责
1. 义务消防队员按本规范操作灭火器材。
2. 保安队长负责消防器材使用规范的培训、指导。
三、工作规范
1.手提式干粉灭火器使用规范
(1)灭火操作
a) 手提式灭火器,先将灭火器上、下翻转几次,将干粉筒内的干粉抖松;
b) 扯去铅封,拨出保险销,立于离着火点的有效距离处;
c) 手握胶管,将喷嘴对准火焰根部,按压使干粉喷出,适当摆动喷嘴,使喷嘴横扫整个火焰根部并逐渐向前推移;
d) 如遇到多处明火,可移动位置喷射施火点,直到火焰安全熄灭,不留明火为止,以免复燃;
e) 灭火后,抬起灭火器压把,即停止喷射。
(2)注意事项
a) 灭火时,不可冲击液面,以防飞溅;
b) 灭火器一经开启后,不能保存,要重新灌气、装粉后才能保证使用;
c) 使用时若遇干粉喷不出情况,应慢慢拧松盖,让气粉喷出;
d) 灭火时,应站在风向的上方。
2.消防水枪(水带)操作规范
(1)灭火操作
a) 打开消防栓门,取出水带,水枪;
b) 检查水带及接口是否良好,如有破损严禁使用;
c) 向火场方向铺设水带,避免扭折;
d) 将水带*近消防栓端与消防栓连接,连接时将连接扣准确插入滑槽,按顺时针方向拧紧;
e) 将水带另一端与水枪连接(连接程序与消防栓连接相同);
f) 连接完毕至少2人握紧水枪,对准火场(勿对人,防止高压水伤人);
g) 缓慢打开消防栓阀门至最大,对准火场根部进行灭火。
(2)使用与维护要求
a) 使用和存放时,应避免摔、撞和重压,以防变形而装拆困难;
b) 连接之前,应认真检查滑槽和密封部位,若有污泥和沙粒等杂质须及时清除,以防装拆困难,密封不良;
c) 存放时注意避免与酸、碱等化学药品接触,以防金属件腐蚀和橡胶密封圈变质。
d) 消防水带使用后,要凉干后才能卷起,以免发霉。
(3)注意事项
a) 使用消防栓灭火至少3人,2人握水枪,1人开阀;
b) 防止水枪与水带,水带与阀门脱开,造成高压水伤人;
c) 使用消防栓应先检查是否断电,断电后方可进行施救;
d) 使用消防栓救火,尽量避免消防水流向电梯厅。
第三章 电气线路防火安全规范
为确保防止电气线路引发的火灾发生,特制定本安全规范。
一、适用范围
2.1本规程适用于工程组对电气线路的安装、检查、维修。
二、职责
1. 工程组水电技工严格执行本指导书规定。
2. 工程部经理、管理处工程组长负责检查、监督。
三、工作规范
1.短路防范规程
a) 必须严格执行电气装置安装规程和技术管理规程,坚决禁止非电工安装、修理。
b) 根据导线使用的具体环境选用不同类型的导线,正确选择配电方式。
c) 安装线路时,电线之间、电线与建筑构件或树木之间要保持一定距离,应用钢管或硬质塑料保护,以防绝缘遭受破坏。
d) 线路上应按规定安装断路器或熔断器,以便在线路发生短路时能及时、可*地切断电源。
2.超负荷防范规程
a) 根据负载情况,选择合适的电线。
b) 严禁滥用铜丝、铁丝代替熔断器的熔丝。
c) 不准乱拉电线和接入过多或功率过大的电气设备。
d) 检查去掉线路上过多的用电设备,或者根据线路负荷及时更换成容量较大的导线,或者根据生产程序和需要,采取排列先后控制使用的方法,把用电时间调开,以使线路不超负荷。
3.接触电阻过大防范规程
a) 导线与导线、导线与电气设备的连接必须牢固可*。
b) 铜、铝线相接,宜采用铜铝过渡接头。也可采用在铜铝接头处垫锡箔,或在铜线接头处搪锡。
c) 通过较大电流的接头,不允许用本线做接头,应采用油质或氧焊接头,在连接时加弹力片后拧紧。
d) 要定期检查与检测接头,防止接触电阻增大。